律师解析:在进行债务追偿过程中,是禁止擅自扣押债务人资产的。 作为债权人,当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时,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向债务人提起诉讼以追回欠款,但在此过程中绝对不能擅自将债务人的财产加以扣押,因为这属于明目张胆的侵权行为,违反相关法律规定。 然而,如果在借款协议订立之时,债务人提供了相应的担保物品作为抵押品,那么在债务到期未能得到偿还之际,债权人有权依法对该抵押物品实现其物权,从而达到保护自身权益的目的。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条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 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