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夫妻共负之债乃指因其共同生活所需而负债之情形。 此种性质之债项主要源自于夫妇对于家庭财务的共同安排与管理,以及他们在使用、收取和处理共有财产方面的决定。 通常而言,在婚姻关系持续期间内,共同债务需以夫妻共有的财产来清偿。 然而,当夫妇选择离婚并对其财产及债务进行分离时,应尊重他们个人的意愿。 在夫妻共同财产无法完全偿还累积的债务,或者财产已经分配的前提下,双方有权利自行协商解决债务问题。 若未能达成共识,则夫妇双方将被迫承担起连带责任,共同完成对债务的清偿工作。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 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