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在通常的情形中,若分居期间丈夫所负之债务并未应用于夫妻共处的生活开支、生产与经营运作,或并非基础于夫妻双方达成共识的行为,那么妻子便无须共同负担此项债务。 然而,这需要对债务的性质及用途进行详细的分析。 例如,倘若丈夫所借债务被用于其个人的赌博等非法活动,那么妻子则无需承担偿还义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